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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达律师所顾问单位应收账款催收风险代理律师费收取方案

应收账款催收专项法律服务的律师费收取方案

1)、代理顾问单位应收账款催收,被催收单位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欠款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内优惠收费,但不实行风险代理。

2)、代理顾问单位应收账款催收,被催收单位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欠款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可实行风险代理,律师服务费按实际催收到账金额的18%比例提取。

3)、代理顾问单位应收账款催收,被催收单位在重庆市第一和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欠款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律师服务费按实际催收到账金额的20%比例提取。

4)、代理顾问单位应收账款催收,被催收单位在重庆市第二、第三、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欠款金额在人民币80万元以上,律师服务费按实际催收到账金额的25%比例提取。

5)、代理顾问单位应收账款催收,被催收单位在重庆市以外的,欠款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律师服务费按实际催收到账金额的30%比例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