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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重压之下教你如何催收欠款

1、发函威慑,事半功倍

律师函是由专业律师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及督促欠款人及时履行相关付款义务,并告知仍不履行将负相关法律责任的一封“合法的恐吓信”。基于律所的地位和律师的身份,律师函更容易引起对方的正视。实践中,就有相当多的债务人在收到律师函后,认识到债权人已经动真格委托律师,也明知自己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动归还欠款。

2、及时对账,确认债权

实践中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产生逾期账款的交易,由于证据意识的缺失,存在没有书面合同,缺少收货凭证等履行手续方面的证据瑕疵。将来诉讼很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面临败诉的风险。遇到这种情形,债务人不及时付款,可以考虑给予宽限期,趁机提出要求书面对账等要求,以明确双方债权债务关系。这样,一旦对方到期未付款,通过对账取得的债权凭证也有利于将来诉讼举证。

3、关注时效 避免失权

诉讼时效就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实践中就有许多债权人因对多年积压的应收账款提起诉讼却被法院驳回的案例屡见不鲜。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坚决克服碍于情面和维护客户关系的消极心理,在诉讼时效到期前果断采用法律手段行使权利.

4、协助讨债,代位行权

很多债务人逾期不能付款是因为他们也有逾期账款在外没有及时收回,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三角债”。发生这种情形,债务人很有可能确实没有偿债能力。债权人就有必要采取协助追收、代位行使债权、直接转让债权等形式金蝉脱壳。

5、支付令箭,见效神速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且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最大优势就是不经过诉讼程序,结案快速,诉讼费用低廉,时间短见效快。

6、履约保证,抵押质押

积极争取由第三方为债务人提供履约保证,或以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机器设备、公司股权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作为全面履行合同的担保。一旦债务人没有及时付款,债权人一定要将保证人与债务人一并追究,一定要及时按合法程序处置抵押质押物品,确保应收账款安全。

7、杜绝过激,不碰红线

催债过程应当有理有节,注意方式方法,千万不能使用过激的举动,有的债权人在催债过程中采取跟踪、拘禁等非法措施,催帐不仅没有成功,且触犯了治安处罚、刑法的有关规定,甚至触碰扫黑除恶红线,“赔了夫人又折兵”。因此,切勿采取拘禁等非法过激措施,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债权利益才是正道。

8、及时清收,财产保全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债务人如果存在逾期的应付账款,往往存在不止一个债权人。当债务人没有如期付款时,一定要及时催收,以免债务人的财产都被执行完毕,使得债务无法清偿。因此,在债务人存在多个债权人时,一定要先下手为强,迅速采取诉讼、仲裁,同时辅之以财产保全,以确保将来实现债权。

9、失信公开,执行施压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几年发布了一系列执行高压规定,向社会公布“老赖”名单,把失信信息数据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进行“点对点”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遭遇强压。作为债权人,要制裁失信债务人,首先要通过诉讼取得据以强制执行的裁判文书。

10、选好律师,专业催收

中肯建议不盲目追求所谓大牌律师,其实专业的债权债务律师并不鼓励债权人一定要打官司,而是通过调查、沟通、协商、谈判以及发律师函等非诉讼催收方式,可以成功收回大约70%的逾期应收账款,这样也不会破坏客户关系。夸夸其谈,不顾经营,动辄起诉的片面做法实不可取。但对于拒不付款的债务人,毫无疑问,果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实现权利的最终手段。有些合同纠纷往往还触犯到刑法规定,通过追究刑事责任给债务人施加更大的压力,往往会收到奇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