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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耍赖” 汝州法院上门“追债”

 央广网河南分网4月24日消息(记者彭华 通讯员冯琳轲 王旭辉 鲁晨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搜查。”4月12日,汝州市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马某住所地进行搜查。

  据了解,在法院执行的这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宫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某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人员依法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银行和网络账户资金,执行到位部分案款后,陈某对剩余案款仍拒不履行。

  办案人员对他们释法明理后,陈某的儿子马某出具执行担保书,自愿以个人财产为本案提供执行担保。但执行担保期届满,母子二人齐“耍赖”。陈某仍未履行剩余债务,儿子马某作为担保人也不主动承担担保责任。汝州法院结合案件情况,依法对马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经查控,马某名下无任何现金资产。

  为破解执行困境,在对该案件财产线索进行研判分析后,汝州法院决定作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陈某和马某住所进行搜查。在搜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全程录音录像,及时制作搜查笔录和查封扣押清单。完成搜查后,办案人员依法告知被执行人如果继续逃避执行、隐匿财产,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后果。

  近日,被执行人陈某和马某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将执行案款送至汝州法院执行局,该案已顺利执行完毕。

  加大司法行政宣传力度,畅通法律服务渠道。为加大司法行政的宣传力度,汝州市司法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乡镇或村街闲置的宣传栏、“法律八进”宣传等方式宣传司法行政的职能和作用,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新职能、新任务,完善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业务,畅通法律服务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利益诉求,提高群众满意度。

  “服务好群众,让群众满意,既是我们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目标,也是我们司法为民的职责所在。下一步,我们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严管细作,务实重干,以“三提升”为重要抓手,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高质量开展。”汝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剑波对记者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