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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撕毁后再拼凑还有效吗?法院:驳回追债请求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被撕毁后拼凑的借条还有效吗?债主还可以拿着它讨债吗?那就不一定了。记者今日从天心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民间借贷案,原告拿出十来张借条碎片向被告家属索要欠款,法院以证据不足予以驳回。

好友借款30000元后去世 原告向其家人追债

2019年9月1日,高小诗向李宙借款3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借条上承诺于2019年9月2日归还。李宙通过转账方式向高小诗支付20000元,并陈述以现金方式向高小诗支付10000元。

高小诗于2019年9月4日不幸身亡。高小诗名下有两套房屋,继承人为高小诗的父母和妻子三人。

李宙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三被告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向原告返还高小诗的借款人民币30000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理由是,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继承人应当在其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借条成了多张碎片 追债诉求遭法院驳回

2020年5月20日,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经审理查明,原告李宙提交的该《借条》,系经撕毁后由10余张碎片拼凑而成。在庭审中,原告李宙还从口袋中掏出多张疑似借条撕碎后的纸张碎片。李宙表示,这是朋友李好的小孩撕毁的。后在审判法官的追问下,李宙改口道:“我可能记错了,我是听说高小诗去世后,本人自行撕毁了借条。又觉得吃亏,才重新拼凑。”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李宙当庭向法院提交的《借条》系十余张纸张碎片拼凑而成,即该《借条》已经撕毁;原告李宙陈述系其本人撕毁,但原告李宙并未向法庭作出其撕毁该《借条》的合理性解释,高小诗的去世与其撕毁《借条》并无直接关联性;高小诗约定于2019年9月2日向原告还款,现高小诗已经去世,法院无法查清高小诗是否于2019年9月4日前偿还该借款;原告李宙当庭向法庭提交了其它数十张疑似借条的纸张碎片,说明原告李宙原本持有的其他债权凭证也予以撕毁。

法院确认原告李宙与被告高小诗之间的《借条》已经销毁,即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凭证已经销毁,原告李宙仍主张其与高小诗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存续,缺乏事实依据。据此,天心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李宙的诉讼请求。案件宣判后,原告未上诉。

法官释法: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本案承办法官谭小松表示,《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问题是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它与诉讼的实体内容直接相关,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案中,原告为证明自己的主张提供了一份被撕毁欠条的粘贴件,可以视为瑕疵证据,要与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否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诉讼证据。

谭小松表示,本案中我们不能排除原告在收回欠款后已撕毁欠条,然后粘贴欠条从而再次主张权利的可能,从维护社会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角度出发,法官要求原告对撕毁欠条的合理性予以证明。由于原告无法证明其提供的欠条是在何种情形下被撕毁,故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