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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钱”终于回来了 看看检察官怎么“为民追债”

“检察官,我们真的扛不住了,老牟等着这笔钱救命啊!”今年9月,老牟的妻子陈某向乐清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检察官哭诉,“请帮帮我们吧!”

原来,8年前,老牟曾借款给好友张某,可等他生病急需钱时,张某却一直没还钱,还故意转移资产。在乐清市检察院检察官的努力下,最终,老牟拿回50万元救命钱。

一笔“救命钱”

2012年,张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自己的好友牟某借款。牟某出于情义借款50万元给张某。

可后来,牟某因其本人被查出患有严重疾病,所需医药费较多,便向张某讨要欠款以支付医药费,但张某却以种种理由拖延还款。不得已,牟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某偿还欠款及利息。

法院于今年7月21日作出判决,判决张某支付牟某借款本金463200元及利息。但判决后张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遂于8月21日决定立案执行。而在法院立案执行后,张某却悄悄玩起了转移房产的把戏,将名下房产过户给其儿子。

“检察官,老牟还能等到这笔救命钱么?”看着陈某湿润且殷切的眼神,检察官决定马上开展工作。

一次民事执行监督

由于事关申诉人的“救命钱”,检察官立即与借款人张某取得联系,尝试说服张某及时偿还借款。

“确实有这笔欠款,但我真的没有钱还。”面对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张某承认了欠款事实,但称自己无力偿还,也否认自己恶意转移财产。“这房子是我和老婆离婚时就决定要过户给儿子的。”他解释。

“劝说没有进展,看来还是要看证据。”有着多年民事检察工作经验的检察官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调取了张某的房产登记信息等证据材料,并结合张某的公证委托手续、不动产登记信息等内容,分析出张某的财产转移情况。

原来,张某在法院决定立案执行后的一个星期,也就是8月28日,通过办理公证委托手续,委托其前妻许某将其名下房产转移至二人共同生育的儿子名下。

在掌握了证据后,为防止其进一步转移财产,检察官立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有关单位对张某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并将相关线索由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移送公安机关。

一场听证会

考虑到案情特殊,而双方当事人也是多年的朋友兼邻居,检察官认为有必要召开听证会,进一步化解矛盾,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11月9日,乐清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在乐清当地调解领域有相当威望的“老周”周庆城以及资深律师、社会公益人士担任本次听证会的特邀听证人员。

会上,陈某和张某双方充分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听证员也从法律规定和情理事实方面发表了对本案的看法,一致认为张某的行为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此时,张某终于认识到了其行为的严重后果,态度明显有所转变。听证会结束后,经过检察官进一步的耐心说理和听证员“老周”的极力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

11月18日,经多方努力,张某向老牟偿还了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11月24日,申诉人老牟的妻子陈某喜笑颜开,带着一面红灿灿的锦旗来到了乐清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感谢检察官:“谢谢检察官帮我丈夫要回这笔救命钱。”